自长江流域禁渔工作有序开展之后,不少地区对于休闲垂钓的管控也越来越严,随着大家的呼声强烈,近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再次促进了禁渔细节的实施。
据悉,年5月24日,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府办公室印发了《富顺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
随着这份通知的正式印发,也让富顺县成为了四川省首个实行钓鱼证的城市,也意味着休闲垂钓将越来越规范化、正规化。
在这份《富顺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包含了许多我们钓鱼人都很关心的问题。
一、明确了可垂钓的范围
“镇溪河南方鲇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久禁止包括垂钓在内的任何形式捕捞行为。
沱江、釜溪河和镇溪河外其它天然水域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垂钓区外,均属允许垂钓区。
县农业农村局在沱江及釜溪河划定允许垂钓区,垂钓区以外沱江及釜溪河天然水域属于禁钓区。允许垂钓区分布及经纬度见附录。”
从这份通知中我们可以发现,除了永久禁钓的区域外,还特意详细划分了可垂钓的区域,这可以说是非常的贴心了。
二、明确了垂钓需实名制
“垂钓备案申请者应年满18周岁,不设上限,但应符合能够从事垂钓活动的身体条件。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办理垂钓备案,发放备案证明,备案证明有效期3年。垂钓备案者违反本规定的,没收备案证明,两年内不予进行垂钓备案。因违规垂钓、违法捕捞被刑事处罚的,纳入终身禁钓黑名单。”
禁渔期后垂钓也需要实名制,并且申请垂钓备案未涉及费用问题,目前来看应该是免费申请,但需要满18周岁,同时需要遵守相关的垂钓规定。
三、明确了钓法、钓钩、钓饵的使用
“全县天然水域允许垂钓方式为1人1杆1线1钩或2钩。禁止使用以下方式进行垂钓:(一)利用船艇、排筏等任何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二)使用多线、笼子钩、联体钩、串钩、锚钩、爆炸钩、抬线等钓具;(三)使用探鱼仪、鱼枪等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钓鱼、射鱼;(四)其他对渔业资源造成较大破坏的垂钓方式。”
相比于其他地区,这份通知中明确指出了可单钩或者双钩垂钓,这简直就是我们台钓爱好者的福音呀!至于禁用的垂钓方式,也是很合理的,目的在于杜绝生产性捕捞。
四、明确了最小采捕标准
“垂钓作业中应主动避让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如有误钓,须立即放回原水域(我县主要经济鱼类最低可捕标准见附录)。垂钓渔获物每人每天最多可带走不超过2.5公斤或3条,渔获物禁止交易或变相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钓获外来物种不得放回天然水域,应立即无害化处理或报告县、镇乡渔*部门(常见外来物种见附录)。”
这一项则需要我们钓鱼人额外留意了,因为对每天带走的渔获重量和数量都有了明确规定和限制,同时在面对外来物种时,也给出了对于的处理建议。
五、明确了不可垂钓鱼种
“禁止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诱鱼垂钓:(一)向水体投放污染水质、*害水生生物的诱鱼饵料或物质进行打窝垂钓或过量投放饵料;(二)使用泥鳅、鱼、虾等活体水生生物打窝进行垂钓;(三)向水体投放钉螺、大鳞副泥鳅(台湾泥鳅)等外来或有害生物;(四)其他对渔业资源、水环境产生较大破坏的垂钓行为。第二十条禁止垂钓国家、省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如:中华鲟、长江鲟、胭脂鱼、大鲵等,如有误钓,须主动报告县、镇乡渔*部门处理或无条件放生(主要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见附录)。”
这里主要明确了不可垂钓的鱼种,以及一些不可取的垂钓方式,重点还是在于对水域环境的保护,只有水中有鱼时,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垂钓的乐趣。
除了一些细致的垂钓要求外,还需要我们保持环境卫生,不丢弃生活垃圾、不得破坏垂钓区域环境、不得搭建简易棚等。
在小编看来,钓鱼证的开展实施总体是有利于我们钓鱼人的,当水域环境得到保护之后,水中的鱼儿们自然会越来越多,垂钓也会变得更加轻松,或者有朝一日,我们在自然水域中垂钓的鱼儿会变得像在鱼塘中垂钓那样容易。
各位朋友,随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实名钓鱼的正式实施,你们有没有开始羡慕当地的钓鱼人呢,你们那边关于休闲垂钓是如何对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