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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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琴论成兆才评剧对明清小说的改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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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兆才(-)是我国的五大剧种之一——评剧的奠基人。他集编导演于一身,既是出色的评剧表演艺术家,彩旦、老生小花脸等都是他擅长的行当;他还是一位优秀的导演,同时更是杰出的剧作家,为评剧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成兆才一生创作了个剧本[1],题材极为丰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这些剧本的题材来源也具有多样性:1.来自于原有的莲花落剧目或民间说唱文学中的故事;2.从其他剧种如京剧、河北梆子、文明戏、话剧和电影移植过来的剧目;3.来自于《宣讲拾遗》《宣讲集要》等“劝善惩恶”的宣讲文学;4.还有些剧本则是因为作家受社会热点新闻的触动而创作出来的。

数量最多的还是成兆才取材于明清小说进行创编的剧目,共31个,其中有不少作品成为评剧的经典剧目,至今仍在舞台上不断演出,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在北方地区家喻户晓,如《花为媒》《杜十娘》《夜审周紫琴》《王少安赶船》等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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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兆才根据明清小说改编的评剧剧目概况

笔者对《成兆才全集》进行了细致梳理,发现作家改编于明清小说的31个剧目,取材最集中的是两部短篇小说集——“三言”“二拍”的选集《今古奇观》(剧目16个)和文言小说的巅峰之作《聊斋志异》(剧目4个)。

成兆才从明清小说中取材的作品还涉及到改编自《西游记》的剧目1个,为《孙悟空上坟》,取自《西游记》大闹天宫一段;改编自《水浒传》的剧目3个,包括《乌龙院》(又名《阎惜娇》、《坐楼杀院》)、《浔阳楼》、《状元桥》(又名《鲁达除霸》《鲁达割肉》《劈关西》);改编自《醒世恒言》的剧目2个,《雌雄兄弟》、《王二姐思夫》分别取材于《刘小官雌雄兄弟》和《张廷秀逃生救父》;改编自《隋唐演义》的剧目1个,即《贾家楼》;改编自清代公案小说的共4个剧目,其中《刘翠屏哭井》(又名《于公案》、《刘成杀婿》)来自《于公案》;《黄爱玉上坟》、《三头案》(又名《义仆救主》)取材于《刘公案》;《恶虎滩》则取材于《施公案》。其中《孙悟空上坟》《浔阳楼》《雌雄兄弟》《恶虎滩》剧本已佚[2]。

成兆才的评剧,共有20个剧目来自《今古奇观》和《聊斋志异》,占了其剧作的近六分之一,具体改编情况可见下表(表格中标有★符号的剧本已佚)[3]:

成兆才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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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兆才改编自明清小说的评剧剧本的取材特点

在中国古代各种叙事文学中,小说无疑是戏曲取材的宝藏。从六朝的志人志怪到唐宋传奇再到明清的文言白话小说,很多优秀的剧作家把众多的古小说改编成戏曲剧本,为小说提供了进一步传播的空间,也拓宽、丰富了中国古代戏曲的题材领域,同时使小说和戏曲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

《离魂记》之于《倩女离魂》;《枕中记》之于《黄粱梦》;《莺莺传》之于《西厢记》;《霍小玉传》之于《紫钗记》,等等,都是明证。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古代戏曲剧本创作对于小说的依赖性极强。这种改编几乎都是单一的流向,即小说作为素材被剧作家看中,通过他们的再创作,被改编为剧本。这种现象甚至一直延续到现当代影视剧与小说之间艺术形式的转换。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尽管戏曲对小说存在很大程度的依赖性,然而并非一切小说都可以成为戏曲改编的素材。适合被改编为戏曲搬上舞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而能够受到大家一致肯定的改编成功的剧本数量就更少。

这种现象充分体现出一个问题,即剧作家必须对改编为剧本的小说素材具有选择性。他们在把小说改编为剧本时,既要尊重、忠实于原著,又要摆脱原著的窠臼,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进行二度创作,惟其如此,才能把优秀的小说转化为优秀的剧本。

关汉卿的《窦娥冤》和王实甫的《西厢记》都是改编之作青出于蓝的完美范例。可以看出,小说在被改编为戏曲的过程中,既有戏曲对小说的依赖性,也体现出作家对小说素材的选择性和创造性。这一规律在成兆才对明清小说的改编中同样得到验证。

成兆才选择的小说素材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生活,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同时还具有鲜明的道德教化倾向,能够对民众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也充分体现出作家的审美取向和价值观。

总体来看,成兆才改编自明清小说的评剧剧本题材丰富多彩,其取材具有如下特点:

(一)成兆才根据明清小说改编的许多剧本,都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生活,写出了男女情爱里的林林总总,既有柔情蜜意、两情相悦、坚贞不渝,同样也有始乱终弃、欺骗背叛,凸显了成兆才对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作为杰出艺术家的细腻充沛的情感。

爱情和婚姻一直是中国戏曲描写的重要题材,在宋元南戏、元杂剧的剧目中这一趋势就已极为明显,《琵琶记》《拜月亭》《救风尘》等都是描写爱情婚姻题材的戏曲;而明清传奇,更是被李渔的一句“传奇十部九相思”切中要害。

可见爱情婚姻题材的作品自古以来就受到剧作家的青睐和观众的喜爱,成兆才对这一传统题材也极为重视。这类剧目在他收入《成兆才全集》的31个明清小说改编剧本中就有10余个,不仅数量多,思想艺术成就也较高:《杜十娘》《卖油郎独占花魁》《宋金郎》《珍珠衫》《美凤楼》《女秀才移花接木》《百年长恨》《巧会芙蓉屏》《王少安赶船》《花为媒》《雌雄兄弟》《王二姐思夫》,几乎都是评剧观众耳熟能详的经典之作。

这类剧目的取材集中于《今古奇观》和《聊斋志异》。这两部短篇小说集包含大量爱情婚姻故事,因此成为成兆才戏曲改编的重要来源。

它们涉及到人们爱情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

有的剧本写了身处社会底层的妓女为了争取做人权利,追求自由爱情和婚姻之路上发生的悲喜剧,有遇人不淑的杜十娘,有得偿所愿的花魁娘子,作家在创作过程中批判了封建等级制度和门第观念对人身心的桎梏;有些青年男女为了追求真挚的爱情,智计百出,大胆热情,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女秀才移花接木》《雌雄兄弟》《花为媒》《美凤楼》等都是这类剧目。

还有一些剧本则写到了他们的婚后生活,这些夫妻成亲后本应享受甜蜜的婚姻生活,但却产生了种种波折:有因为丈夫几句玩笑造成夫妻几年离散的《王少安赶船》;有因为妻子红杏出墙,美满的婚姻一夕坍塌的《珍珠衫》;还有因为他人作恶,导致夫妻殊途、历经磨难终获团圆的《巧会芙蓉屏》《宋金郎》。

作家以自己的剧作娱乐大众之余,也提示人们对如何处理夫妻关系、如何处理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去进行深入思考,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与此同时,成兆才在讲述婚恋故事的时候也注重了对其他社会生活内容的描写,如:《百年长恨》对男子的始乱终弃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花为媒》对妇女解放,如接受新式教育、不再缠足的倡导;《杜十娘》对封建礼教的鞭挞等,作家把自己对现实的感悟融入到戏曲创作中,扩充了小说原著的时代内涵,也提升了剧本的品格。

(二)公案类剧目数量也较多。

从这些剧目来看,笔者发现有两个倾向值得我们注意:

其一,是公案戏与清官戏的合流,如《刘翠屏哭井》《黄爱玉上坟》《三头案》《恶虎滩》《滕大尹鬼断家私》《金钗钿》《勘玉钏》《夜审周紫琴》中,作家在抽丝剥茧的案件侦破过程中塑造了施仕伦、刘墉、于成龙、滕大尹、王进忠等精干睿智、和易可亲、为民做主、不畏强暴、正直刚强的令人崇敬的清官形象,为渴求社会公平公正的小民百姓带来心灵的慰藉,让他们在黑暗中能够看到一丝光明,抱有一线希望。

另一个倾向则是公案题材和爱情婚姻题材的合流。如《刘翠屏哭井》是一个爱情婚姻悲剧,也是一个典型的公案戏:刘翠屏的父亲嫌贫爱富,想把女儿另嫁高门,于是害死女婿,最后案发伏法;《黄爱玉上坟》写的是已婚女子和奸夫为了长相厮守,害死丈夫引发的血案;《夜审周紫琴》则是怀春少女的一只绣鞋引发的命案;而《金钗钿》写了未婚夫妻素未谋面,有恶徒冒名顶替,女子因失节而死引发的冤案,《勘玉钏》与其情节类似;像爱情婚姻题材的剧目《珍珠衫》《百年长恨》《巧会芙蓉屏》等或多或少都有官府断案、审案的情节,这就使情节更为摇曳生姿,更具有戏剧性和观赏性。

《夜审周紫琴》是它一部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公案戏,故事的缘起和结局都与爱情婚姻有关,而重要情节却是一只绣鞋引发的血案。

它是成兆才根据《聊斋志异》中的《胭脂》一篇改编而成。据不完全统计,各剧种共有《胭脂》戏十七种之多,在“聊斋戏”中可谓独占鳌头。早在清代传奇中,就有李文瀚创作的《胭脂舄》和许善长创作的《胭脂狱》,这些剧作在《聊斋》传播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如此频繁的被改编也可见各位剧作家对这篇小说的厚爱,也充分证明《胭脂》具有某些适合于改编为戏曲的特质。

《聊斋志异·胭脂》讲述了一个极富戏剧性的故事:

卞牛医之女胭脂对秀才鄂秋隼一见钟情,被邻居王氏窥破,说与自己的情人狂生宿介。夜晚,宿介冒名鄂生潜入卞家与胭脂幽会,并抢走绣鞋,又把绣鞋不慎掉落,被游手好闲的毛大拾走。毛大偷听到王、宿二人对话,几天后的夜里,潜入卞家欲行不轨,却被卞牛医发现,在搏斗中毛大杀死卞牛医,逃离现场时落下绣鞋。胭脂以为是鄂生所为,告上公堂,鄂生被抓,屈打成招。

后济南知府吴南岱重审此案,为鄂生洗冤,把宿介投入狱中,大刑之下宿被迫招供,等待秋决。学使施愚山觉察此案有异,案件再次重审,最终以巧妙的方法抓到真凶毛大,宿介获释,胭脂、鄂生由邑宰做媒,终成眷属。

小说描写的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却被作家写得波澜起伏,极富戏剧性,混合了爱情、公案两种题材要素,又加上断案的是两位历史人物吴南岱、施愚山,这些要素都可以激发民众的观赏兴趣,使《胭脂》具有了被进行戏曲改编的可能。

《夜审周紫琴》全剧共六场,年前后由庆春班在唐山永盛茶园首演。成兆才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推陈出新的改编。

首先,根据剧本写作和舞台演出的需要,成兆才对《胭脂》中的人物进行了重新设置,使其形象更为鲜活饱满。

1.戏曲为剧中人重新拟定了姓名和身份,以便更加贴近生活和小民百姓的欣赏习惯。小说中的胭脂、鄂秋隼、宿介、毛大、王氏、卞牛医分别被改名为周紫琴、吴凤奇、郑小嘎、李二、周冯氏、周百禄,比文言小说中的名字更符合一般民众的口味,也更便于他们记忆和梳理故事。

剧中对人物的职业和身份也进行了重新设置:周百禄从牛医变为以宰羊为生;吴凤奇由孝廉之子变为父母双亡的进士之子,这使男女主人公所处的社会地位相比之下更为悬殊,这样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更能充分体现出作家的民主思想。

周冯氏也被作家由一个红杏出墙的商人妇塑造成了一个渴望家庭温暖和夫妻之爱的年轻寡妇,这种改编可见成兆才严格恪守道德规范,希望自己的剧作可以达到教化人心的效果,同时也表现出成兆才提高评剧品格的决心。

毛大也从小说中的无业游民变为了更夫李二,他在打更时见到郑小嘎仓皇而逃,跟踪至周冯氏家,才捡到绣鞋,听到冯郑二人的谈话,引发了后面一场血案。比小说中专门去听墙脚、抓冯郑二人通奸的把柄,看上去更符合生活的逻辑。

2.加强了对清官形象的塑造,使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真实可感。

剧本中的断案官员不再是三位,而是只有一位——王进忠,他是成兆才把小说中的邑宰、吴南岱、施愚山合而为一塑造的清官形象。王进忠在剧中第四场出场时即有这样的念白:“做官不与民做主,枉吃爷家爵禄俸。……自我上任以来,清平世界,国泰民安。”[4]

不难看出,王进忠是一个体恤民情、为民做主,并且具有一定才能的官员,是一位真正的“父母官”。

他在审案过程中,在周紫琴没有状纸的情况下让她当堂口述,并毫不犹豫地接下案子,这是那些墨守成规、谨小慎微的官员难以做到的。如果没有遇到王进忠这样的官员,一介孤女周紫琴多半会求告无门。他在听取了原告、被告双方的证词后,没有好大喜功,急于断案,而是谨慎地听取夫人的建议,继续收集证据,审理案件。

尽管他面对血案举棋不定,表现出在智慧上有所欠缺的一面,但他极富耐心、为人谦和,能对夫人的意见虚心接受弥补了这一不足。在夫人提议自己要夜审周紫琴时,王进忠没有因为她的提议不合理法斥责她,而是坚决支持她,还不吝赞美“夫人高见”[5];在孙氏夜审得到新线索后,他又夸赞“夫人高见明似海”[6]。

最终在他和夫人孙氏的努力下,使案情真相大白,不仅为死者报仇雪恨,还主动做媒,让周紫琴与吴凤奇两位有情人终成佳偶;对违背封建伦理道德的郑小嘎和周冯氏也是大诫小惩:郑小嘎负责周家的丧葬费;周冯氏回家继续守节。

这些都表现出他作为父母官对治下百姓的爱护之心和责任之心,以及对女性的尊重和对他人情感的尊重。总之王进忠是一位极富人情味儿的清官形象。

3.《夜审周紫琴》与《胭脂》相比,剧作家对人物有所增删、替换,使出场人物更为集中,故事主干也更为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剧本增加了一位审案的关键人物——地方官王进忠的夫人孙氏。

在作家笔下,她是一个被美化的理想人物:一位平易近人而又精明睿智的女性。孙氏为了顾及周紫琴的颜面,让她敞开心扉实话实说,在内宅之中单独夜审周紫琴,她的循循善诱和善解人意使周紫琴放下少女的羞涩,详细真实地讲述了案情,成为王进忠断案成功的关键。

这一形象的塑造表现出作家男女平等的观念和对女性才智的尊重,具有一定进步意义。当然也可以把孙氏视为一位另类的清官形象。

尽管在内宅审案无人监督,她没有对吞吞吐吐的周紫琴动用私刑,而是用长辈的身份,和蔼可亲、循循善诱,一步步引导周紫琴如实说出自己的所见所闻;在审案时有极强的洞察力,能够抓住事情的关键:如绣鞋为何在杀人现场,案发的的时间、地点,周紫琴是否亲眼所见吴凤奇杀人,甚至仔细询问了周紫琴与吴凤奇初遇时有无目击者这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引出寡妇周冯氏,推动了案件的侦破,作家赋予孙氏的这些特质从侧面表现出小民百姓对为民做主、才智超群的清官的渴望。

小说中胭脂的母亲是凶案的另一名目击者,而在评剧中,周紫琴的母亲在她五岁时去世,给主人公的身世增加了悲剧性,父母双亡的经历更能引起观众对周紫琴的同情和对剧情走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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