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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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花判battle,胭脂判VS鸳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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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最美的判词:胭脂判。胭脂:身犹未字,岁已及笄。以月殿之仙人,自应有郎似玉;原霓裳之旧队,何愁贮屋无金?而乃感关睢而念好逑,竟绕春婆之梦;怨摽梅而思吉士,遂离倩女之魂。为一线缠萦,致使群魔交至。争妇女之颜色,恐失‘胭脂’;惹鸷鸟之纷飞,并托‘秋隼’。莲钩摘去,难保一瓣之香;铁限敲来,几破连城之玉。嵌红豆于骰子,相思骨竟作厉阶;丧乔木于斧斤,可憎才真成祸水!葳蕤自守,幸白壁之无瑕;缧绁苦争,喜锦衾之可覆。嘉其入门之拒,犹洁白之情人;遂其掷果之心,亦风流之雅事。仰彼邑令,作尔冰人。”

如此绝美的描写,却是判词。“铁限敲来,几破连城之玉”,美丽的姑娘原本冰清玉洁,就像无暇的美玉,危险的处境却如那即将击来的铁棒,要将美玉击得粉碎;“为一线缠萦,致使群魔交至”,只是一点点少女的怀春相思,竟让各色妖魔鬼怪纷至沓来,以至引出这千古奇案……

判词美,案更奇……

胭脂是山东东昌牛医卞氏的女儿,正是如花的年纪,“身犹未字,岁已及笄”,生的宛若“月殿的仙人”。一天,胭脂偶遇秀才鄂秋隼,顿生爱意,相思成病。她的一个闺密王氏得知后答应为其牵线。但这个王氏却并不是一个安分的妇人。她背着丈夫与一个名叫宿介的秀才私通。宿介得知此事后,顿时生了歹心,欲假冒鄂秋隼前去渔色。夜里骗开了胭脂的房门,欲行不轨,却被胭脂坚定地拒绝了。“葳蕤自守,缧绁苦争”,“幸白壁之无瑕”。又因胭脂正在病中,宿介也就没有强求,但强夺绣鞋一只作为信物,“莲钩摘去”,以便日后再来纠缠。不料宿介将绣鞋遗失在王氏家门口。无赖毛大一直对王氏有意,今夜也来纠缠王氏,走到王氏门口刚巧拾到绣鞋,又听得屋内宿介被迫向王氏说出了事情的原委,也心生歹念,想要去胭脂那里占便宜。但他路不熟,错跑到牛医卞氏窗下说调戏胭脂的话。卞氏一听大怒,持刀就来追赶毛大,不想反被毛大所杀。“丧乔木于斧斤,可憎才真成祸水”。就因为一点相思,竟让父亲丧命!胭脂真是惹下大祸!

这篇判词出现在小说《聊斋志异》中。原判共分三段,分别写的是宿介、毛大和胭脂,这里选的只是胭脂的一段。

判词并不是以文学欣赏为主要目的的文字作品。我们看判词不是为了享受美,而是为了享受公正。那么,判词写得这样美有用吗?有用!德国的大哲学家康德说过:美是至善的表现。古希腊的武士都把自己打扮得很美,以向敌人说,上天把我造的这样美,不是证明它很宠爱我吗?你怎么还敢和我征战?!仔细想想也有道理:得上天宠爱的人,谁能战胜呢?美还是有用的。能够美丽绽放的花朵都是上帝的杰作。一篇能够美丽绽放的判词,本身就是公正的完美证明。

这种出现在文学作品里的判词叫“花判”。它们不是真实的判词,而只是作家们为了作品的需要而杜撰的。胭脂判是花判中的杰作,著名的还有“三言二拍”中的花判。

《乔太守乱点鸳鸯谱》判词:弟代姊嫁,姑伴嫂眠。爱女爱子,情在理中。一雌一雄,变出意外。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孙氏子因姊而得妇,搂处子不用逾墙;刘氏女因嫂而得夫,怀吉士初非炫玉。相悦为婚,礼以义起。所厚者薄,事可权宜。使徐雅别婿裴九之儿,许裴改娶孙郎之配。夺人妇人亦夺其妇,两家恩怨,总息风波。独乐之不若与人乐,三对夫妻,各谐鱼水。人虽兑换,十六两原只一斤;亲是交门,五百年决非错配。以爱及爱,伊父母自作冰人;非亲是亲,我官府权为月老。已经明断,各赴良期。

《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是一出著名的古代喜剧作品,出自冯梦龙《醒世恒言》第八卷。故事讲述的是刘秉义和孙寡妇各有一双儿女。自小刘家的儿子刘璞就和孙家的女儿珠宜定了亲,刘秉义的女儿惠娘许给了裴九老的儿子裴政,孙寡妇的儿子孙润另聘了徐雅的女儿文哥为妻。刘璞却得了重病,刘秉义夫妻瞒着孙家娶珠宜过门冲喜的主意。孙寡妇得知真相时婚期已定,为了不让自己唯一的女儿婚姻遭受不幸,让自己的儿子孙润男扮女装上了花轿。新婚之夜,心虚的公公婆婆让自己的女儿惠娘陪“嫂嫂”安寝,结果孙润和惠娘一见钟情,过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洞房花烛夜。刘璞的病渐渐好了,孙寡妇觉得自己做得有点过分,就叫孙润偷偷的回家换珠宜回去。难舍难分的孙润和惠娘抱头痛哭,终于被惠娘的母亲发现了真相,刘、孙两家闹得不可开交。消息传到惠娘的婆家裴家耳中,裴九老大怒,一张状子把刘秉义告到了官府,刚巧刘秉义也来告孙寡妇。乔太守听完两人陈述的案情,把刘、孙、裴、徐四家人都传唤到大堂上,调解一番之后,大笔一挥,巧点鸳鸯,令三对鸳鸯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判词既有文采,又富有情趣,妙不可言。乔太守的判词历来为后世所称道,因为判词的字里行间充满了人情味和爱民心。乔太守能深刻地理解青年男女之间萌生的爱慕之情,认为孙润和慧娘的结合事出意外,但在情理之中,“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他真心爱怜青年男女,希望他们获得幸福,不但不计较他们的意外结合,还放言“我官府权为月老”,大力成全他们的好事。其爱民之心,日月可鉴。难怪冯梦龙说乔太守“锦被一床遮尽丑,乔公不枉叫青天”。

“天理、国法、人情”是中国古代司法的运作原则,在今天也依然闪耀着中国人的司法智慧,是司法者应当牢记的铭训。天理无形,但存乎每个人心中。老百姓打官司,打的就是一个“情”和“理”,如果法官的眼里只有法而没有情理,能案结事了吗?恐怕非但不能案结事了,还会激化矛盾。

裁判的过程并不是机械地适用冰冷的法律,而是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与运用,最终形成的裁判文书也不是呆板的宣读结果,而是通过对法律的解释来向当事人讲述生活中的基本道理。判决书是公正司法与法院文明之载体;判决书的是否说理,则是判决书是否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根本特征。《程序、正义与现代化:外国法学家在华演讲录》作者宋冰认为,“司法判决的任务……使公众满意。法院说的以及它怎样说的同法院的判决结果一样重要。”

END

原标题:《花判battle,胭脂判VS鸳鸯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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