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楼这个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不管是从书籍还是影视剧中,青楼就是一排妹子站在青楼门口花枝招展,还有老鸨在门口拉客,青楼里则是男子花天酒地寻欢作乐的场景,
其实青楼这个词原本三种含义其一就是指豪华精致的楼房,类似现代的豪宅和别墅。比如《晋书鞠允传》当中:“牛羊不数头,东开朱门,北望青楼”。这句话当中朱门指的是大红门,古代一般有这种大红门的都是王公贵胄的豪宅,红门映衬的是青门,青楼自然也是指的豪宅。
《南史齐纪下废帝东昏侯》当中:“武帝兴光楼。上施青漆,世人谓之‘青楼’”。这里的青楼指的是皇帝的住所。
我们印象中的青楼、其始作俑者就是我们熟知的帮助齐桓公称霸的“华夏第一相"、管仲、《国语齐语》记载:“齐有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通国用。”其中的“女闾”指女子集中居住的地方,开始是齐桓公在宫中设立的淫乐场所,后来逐渐演变成了官方经营的青楼。
当时齐国百废待兴,管仲在齐国为相时,就为此立法以富国。因此在齐桓公的支持下,管仲在齐国的都城临淄开设了官方经营的青楼,这些女子多来源俘虏、罪犯、以及犯罪家庭中的女子亲属、对青楼女子提供保护的同时,也对她们进行征税,征来的税都充当*费,目的也是为了富国强兵。
如果按照《周礼》中一闾二十五户的量计算,女闾七百就有一万七千多户,也就算说管仲当时在齐国开了一万多家“国营妓院”、这个数量是相当惊人的,说明当时齐国以此征收的*费也非常可观
虽然“女闾”中的女子大多都是战争中的女俘虏、但是在当时是有争议的,这项*策“国人非之”。不过在春秋时期,“女闾”由于对稳定国内,增加国库效果特别好,各诸侯国也开始学习管仲的这一做法。
越王勾践借鉴了齐国的“女闾”,将其发展到了*队中,设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妓”。他将女俘虏和罪犯的家属组成慰问团,犒劳前线*队,以此来提高*队战斗力和士气。汉朝时期,统治者将古代的“*妓”进行了改良,发展成了“乐户制度”、也就将犯罪的妇女或犯人的妻女、她们没入官府,充当官妓,从事吹弹歌唱,供人娱乐,并让他们随*出征,成为了历史上最早的“营妓”。
青楼第一次和妓院有所关联是源自南朝梁时的诗人刘邈,其诗《万山凶采桑人》中写道“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这里的青楼指的就是风月场所。自此之后很多文人墨客写青楼妓院之词的时候,多以青楼代指烟花之地,字数少又雅致
到了唐朝时期,妓院可以说发展到了巅峰,当时唐朝对妓院的要求都比较高,妓院制度也比较完善,所有的妓院都是登记入册的。根据历史记载,唐玄宗时期长安城内在册的教坊妓高达人,而那时候长安成的人口大概才万左右。当时著名的红灯区叫平康坊,《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者,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
当时的“风月场所”发展如此昌盛,主要原因还是唐朝的社会风气比较开放。上到皇室官员下到平民百姓,淫乱之风不止。大唐从唐太宗李世民就开始淫乱了,他强乃弟媳齐王妃、李世民的女儿高阳公主经常和尚辩机通奸;唐高宗李治娶了他爹的小老婆武则天。唐玄宗李隆基看上了儿媳妇杨玉环……唐朝皇室都这样,民间自然对于男女之事看得比较开。
在宋代,朝廷严禁官员嫖娼,但可以听曲观舞。于是艺妓开始出现。在宋代的青楼女子大多都是卖艺不卖身,不仅如此,青楼女子的出身也大多都是没落的官宦世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们主要靠才华服务于士大夫阶层,宋代的文豪欧阳修就经常去青楼。宋代的许多词人也是青楼女子。
《鹧鸪天别情》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尊前一唱阳关曲,别个人人第五程。寻好梦,梦难成。有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个窗儿滴到明。这首词的作者就是北宋都下名妓聂胜琼。
北宋以后,随着理学开始占据上风,官方对这种烟花之地的扫*力度是越来越大,那么为何宋代开始官方开始进行“扫*”?
可以说宋代以前,古代这种“烟花场所”大多都被*府所提倡,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财*来源,但宋代开始,*府对这种“风月场所”开始进行打压,明清时期更为严重。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其实是一种社会观念的变化。
贞操观念的出现,宋代,当时北宋五子即“邵雍、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开启了宋代理学的先河,其中宋代理学大家周敦颐认为:”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礼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后和,故礼先而乐后。”
意思就是万物之间得先有伦理,所谓夫夫妇妇,就是夫为妻纲,以夫御妇。到了南宋朱熹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贞洁观,他们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洁事大”。这一理念到了明代的时候,已经在民间强化到非常可怕的地步。
明代贞洁观被极力提倡,甚至以法律的形式出现,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寡妇守节被大肆宣扬。
在官方的推动下,明代各地的贞节牌坊数量之多,烈女的记载数量之多,都达到了一个惊人的状态。正是因为这种贞洁观的兴起,才让统治者开始“禁娼”。
而从明代开始,青楼在官方的地位已经非常低了,明宣宗时期开始了第一次官方的扫*禁娼行动,宣德帝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并且禁止官员涉足红灯区。
但是这样的打几下,反而民间私妓兴起。苏州、南京、杭州等地更是明清时期的著名烟花地。当地最繁华、风景最好的地段都几乎被青楼所占据。
当然规格也是越来越高级,再加上许多名妓不仅美貌而且有才,历史上也有许多文人墨客非常喜欢逛青楼,比如杜牧,秦观以及柳永,宋微宗赵佶、我们熟悉的诗仙李白,那句:“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说的就是自己去青楼的事情。
不过青楼高档的规格,加上比如李师师、苏小小,陈圆圆、西湖画舫、秦淮八艳等都为文人所追捧、所以古代逛一次青楼的花销可不低,一般人消费不起。
按照《武林旧事》的记载,如果在宋朝,想去逛一次青楼,首先要点一杯花茶,才有资格进门。而这一小杯茶的价格就能达到几百甚至上千文钱。
按照宋朝一千文钱等于一两银子来计算,也就是相当于现代的元人民币来。而这还仅仅是入门的费用。
而接下来就是上楼落座,而落座也有讲究,需要点一壶酒,名曰“支酒”,且不说这壶酒的价格,仅仅给老鸨的赏钱就要三四贯钱,换算下来大概-元左右。有了这两道门槛之后,才可以摆酒席,喝花酒。
这中间还有龟公、丫鬟以及跑堂伙计的赏钱,最后还需要结算酒席钱以及花酒钱。这七七八八一共走下来大概需要一二十贯钱。如此计算的话,前后加起来大概20贯,换算之后大概就是1万元人民币左右。
当然,这还只是普通的花酒,若是名妓作陪的话,价格恐怕要翻四五倍,那么也就是四五万元人民币。《武林旧事》是宋末元初的一部杂史,高度还原了南宋时期的城市风貌,参考价值很高。
当然还有一些小说之中也有记载,比如《金瓶梅》中关于西门庆逛妓院时的描述,他第一次千万丽春院的时候,为了彰显自己的豪气,出手就是50贯钱。
第二十回里,他为了李桂姐,甚至抛出重金20两银子、相当于贯。
正所谓“艺术源于生活”,《金瓶梅》中的描述除了故事情景多为虚构,但其生活内容却非常具有参考性。所以我们看,综合了《武林旧事》以及《金瓶梅》这两部作品,我们大概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在古代逛青楼,一般情况下的花销在1万元人民币左右,若是一些富豪公子,那就无法估量了。比如西门庆,他甚至可以花费将近20万元。
青楼之所以可以延续千年,得到官方和民间的默许,其一是很多朝代都将青楼作为收取赋税的一大来源、另外一个因为青楼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比如胭脂水粉、首饰、服饰制造业,以及酒业、茶业等行业的发展。
但同时从管仲为谋取经费,设立官窑,发明了官妓开始,古代女性开启了另外一个黑暗,虽然有些名妓推动了中国历史的进程,比如清代时期的名妓陈圆圆,再比如民国时期的小凤仙等等、但是毋庸置疑的是,青楼制度是对中国女性的极端不公平。
这些女子大多数是被卖道青楼中,然后挑选样貌出众的人、加以训练、不过是从一个狭窄的火坑,跳进了另一个更深,更大的火坑而已。和那些单纯依靠卖肉为生的女子来讲,她们的境遇,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作为高级娱乐场所,她们所接待的客人,非富即贵,不会轻易卖身,并不代表不会卖身。所以,归根结底,本质上都还是一样的,出卖的都是自己的青春与肉体、达官贵族,文人学士也不是打从心底喜欢和尊重这一群体女性。
如唐代的江淮名妓徐月英,曾写道:
“为从三从泣泪频,此生何用处人伦,虽然日逐笙歌乐,长羡荆钗与布裙。”
——出自《叙怀》
文中提到,虽然每天歌舞升平,莺歌燕舞,但是相比于天天陪酒作乐,混迹名利场,诗人更愿意做一个以荆枝作头钗,以粗布作裙的普通平凡女性。诗中充分了表达了青楼女子的辛酸苦楚心境,而这只是出自于一位名妓的感慨而言,其他的无名气的青楼女性,就更不用说日子过得有多苦楚。
又比如明代戏曲《泣赋眼儿媚》中的青楼女子江柳,这位被封为“上厅行首”的女性,在接待官差时来得晚了一些,便被仗行了三十大板,甚至被发配到了辰州。
可见,青楼女子的生活处境多么悲与惨……
在风花雪月的场所打工生活,没有人格尊严可言,更受尽身心折磨,大多数都是被压迫强逼之下不得而的选择、并且进去之后,想出去就更难了。
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糟粕之一、青楼更是象征着中国古代男女社会地位不一,这是男尊女卑的产物,青楼也存在着物化女性这一容易引起争议的说法、为了摆脱这一封建糟粕,年11月21日,新中国通过了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北京市*府率先开始行动,自决议通过之日晚上8:00始,北京市*府出动了大批的公安干警,仅仅一夜之间,关停北京市内全部家妓院,解救0余名风尘女子。对于被解救的风尘女子,*府对其进行培训,组织就业,让这些苦命人有自力更生的能力。
中国历史上延续千年的青楼制度,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府的积极宣传下,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终于走向了灭亡,伴随着青楼制度的灭亡,
为了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很多制度应运而生、妇女的地位在逐年提升,这种提升不是简单的硬性规定,而是真正在思想意识上的改变。倘若今日还有人以男尊女卑来说事,那势必会遭到人们的白眼与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