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12月4日消息(记者陈鹏)近日,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重庆警多地警方全力出击,成绩斐然。重庆开州警方开出首张“生态补偿罚单”,责令非法捕捞者购买3万余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长江生态环境。
6月5日16时许,开州区人余某(男,68岁)在开州东里河水域非法捕捞时被警方查获,民警现场收缴网具3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等渔获物5.2斤。开州警方联合农业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责令余某购买5万余元的鱼苗放归长江流域,进行生态修复补偿。由于余某在禁渔期捕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除生态补偿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11月26日下午,开州警方联合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余某购买的生态补偿鱼苗放入长江支流汉丰湖。余某对自己非法捕捞行为深刻反省,表示以后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爱护生态环境,不再非法捕捞。开州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补偿制度将“处罚与恢复”相结合,既能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也对非法捕捞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在重庆石柱,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动也取得了进展,据介绍,自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石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联合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等部门深入临江村落、水产品贸易市场等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与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紧盯“捕、购、贩”等环节,采取明察与暗访,陆上与水上检查相结合,流动巡查、蹲点守候等方式,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和窝点。截至目前,石柱警方已侦破非法捕捞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
石柱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石柱县公安局将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争取沿江群众的理解支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巩固禁渔效果。
警方提醒: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广大群众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若群众发现涉嫌非法捕捞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