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五粮液质疑再辨析掀开税收潜规则半块布3 [复制链接]

1#

五粮液质疑再辨析 掀开税收潜规则半块布(3)_酒类专题_产业经济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掀开半块布


从五粮液集团整体来考查,五粮液属于产业链或称利益链的中间环节。上游方面,五粮液需向普什集团采购包装物;下游方面,五粮液又向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进行销售。


顺便一提的是,关于前述少交消费税的问题,如果为避税而将酒类产品低价售予经销公司,此有利于母公司股东即投资者的利益。不过,如果参照为避税安排的低价格而售酒予进出口公司,却是投资者利益的真正流出。


事实恰恰是如此。据2008年年报介绍,五粮液与进出口公司签订《出口商品购销协议》,有效期为2008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其中,五粮液(17.46,0.24,1.39%)向进出口公司供应协议产品收取的价格,五粮液酒类按五粮液酒厂销售给供销公司酒类价格基础上加收30%(不含税)后再加价29.25元/瓶(含税),其余产品售价为按五粮液酒厂销售给供销公司酒类价格基础上加收30%(不含税)。


显然,进出口公司很可能搭上了五粮液避税价格的顺风车。根据我们的测算,供销公司对外的销售价格数倍于向五粮液酒厂的采购价格。2008年度,五粮液向进出口公司销售成品白酒41.33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79.33亿元的比率为52%。这才是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所在。


历年来,五粮液凭借其独特的、全方位、宽领域的关联交易,引来投资者与市场的诸多目光及口水。2009年2月,五粮液在发布2008年年报、社会报告以及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等公告之后,又发布了拟收购五粮液集团中与五粮液酒类生产相关度较高的资产的相关公告,其中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与审计报告等。这将解决历年来受市场诟病的巨额关联交易的上游部分,亦可视为“二分之一整体上市”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根据公告,五粮液拟以现金收购五项资产,其中向普什集团购买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3D有限公司(下称“3D 公司”)100%股权、四川省宜宾普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普光公司”)100%股权以及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普拉斯”)100%股权,另外两项是环球集团持有的四川省宜宾环球神州玻璃有限公司(下称“神州玻璃”)、四川省宜宾环球格拉斯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格拉斯”)各100%股权。经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联评估”)评估,五项股权资产评估值38.17亿元。


根据年报,2008年五粮液向上述普拉斯、3D公司与格拉斯三公司支付“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的金额高达12.01亿元,主要是购瓶盖及酒瓶、商标防伪产品以及防伪防震系列等,占全年营业成本36.18亿元的比率为33%。


考查五粮液拟收购的五项股权资产情况,普拉斯的情况特殊,且疑窦重重。具体表现有三。首先,其金额属于五项资产中的“大块头”,评估值高达34.26亿元,占总评估值的90%;其次,其资产负债率仅为7.78%,远远低于其他四家公司超过90%的比率;第三,其评估增值率仅为0.16%,与其他公司的1倍到7倍不等的增值情况相去甚远。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