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施行首日长江 [复制链接]

1#

本文转自;

6月6日,《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施行首日,上海在长江口举行以“立法保护中华鲟助推长江大保护”为主题的年长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24尾以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尾。6月6日也是全国放鱼日,通过增殖放流中华鲟等长江口珍稀物种,有助于修复野外种群数量,对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和实施水域生态修复起到作用,也将助推长江大保护。

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是与恐龙同时期生活的生物,距今有1.4亿年,号称“水中大熊猫”。长江上海段是中华鲟重要生存区域,对其繁育产生重要影响。据介绍,近几年来,中华鲟自然种群衰退趋势加剧,栖息地破坏带来的影响日益明显,中华鲟自然种群的延续已面临严重困难。

今年5月14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这是上海的创制性立法,是上海第一部针对单一特定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完善了中华鲟抢救性保护的法律保障和“长江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和施行,是上海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的刚性实践和具体举措,为中华鲟保护和长江流域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禁止生产、出售、收购、运输、食用中华鲟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该条例自年6月6日起施行。(总台央视记者陆学贤郭臻)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