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崇明警方消息,8月初崇明渔*执法人员在陈家镇奚家港西岸巡逻时,在一艘拖网船上查获一条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遂移交派出所处理。
△邢某捕捞的中华鲟渔*人员查获时,该条中华鲟已经死亡,被渔民邢某放在船上的冰箱里。这条中华鲟体长55厘米,属于一条幼年鲟。邢某已有二十多年的捕捞经验,应该能辨认出这是一条受国家保护的珍稀鱼类。
根据相关法律,邢某已被当地警方拘留。
△被邢某捕捞致死的中华鲟中华鲟被称为“水中大熊猫”,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距今已有一亿四千万年的历史,为我国长江中独有的鲟鱼。据称,曾有国外专家来我国引进中华鲟,但最后不管放到哪里,它都能洄游到祖国,所以在它的名字前加上“中华”二字来做纪念。
目前,野生中华鲟的数量估计不足50头,已处于极度濒危状态!不知道这位捕捞它的渔民到底是有意还是无知?
也有网友调侃说,参照之前的大学生“掏鸟案”,估计这位渔民要把牢底坐穿了吧!
△中华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常会听到有人误捕保护动物被抓的消息,捕捞者大都属于无意或保护意识不足而触犯法律,引得半生后悔。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一些动物保护的知识加以普及教育,增强辨识度,在遇到这些动物时一定不可随意捕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除了中华鲟之外,还有哪些保护鱼类捕捞不得。笔者今天就来和网友们讨论一下,一是为了唤醒大家的动物保护意识,二是避免大家一不小心将“牢底坐穿”。
刀鱼:属于一种洄游性鱼类,在长江和*河均有分布,称为“长江刀”或“*河刀”。刀鱼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还是重要的经济鱼类,由于无节制的捕捞,种群数量已岌岌可危。在年2月,国家下令将刀鱼列入禁止捕捞的范围,停止办理捕捞许可证。因此再捞到这种鱼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放生。
△长江刀鱼胭脂鱼:是我国特有的淡水珍稀鱼类,幼鱼会随情绪变化改变体色,成鱼色彩鲜明,享有“亚洲美人鱼”的美称。之前在我国长江流域随处可见,由于大肆捕捞,目前已处于濒危状态,是国家二级保护鱼类。
△胭脂鱼金丝鱼:学名唐鱼,是一种小型淡水鱼。金丝鱼体色鲜艳夺目,分布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喜欢生活在野外溪流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到人类活动影响,金丝鱼的野外生存环境被破坏,已接近灭绝,现存的多为人工驯养物种。
△水族馆中的金丝鱼△金丝鱼*唇鱼:是一种生活在近海的海暖温性底层鱼类,分布于我国南海北部和东海南部,成鱼体长可达到1到1.5米。其鱼鳔晒制的鱼胶,有“贵如*金”之说,这也导致其生存繁殖受到人类的严重威胁。*唇鱼已接近灭绝,被国家列入二级重点保护鱼类,不得随意捕捞。
△*唇鱼当然,除了上述几种珍稀鱼类外,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麻雀、蟾蜍、青蛙等,都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随意捕捞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一定要树立好动物保护意识,这不仅仅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有时候更大程度上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10多年前的大学生“掏鸟案”,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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