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邦初见如花便被她的个性吸引。人都喜欢特别,何况身边不乏莺燕的世家十二少。「我想我贴的你那么近,你会不会避开我?如果你避开了,就不是我要的女人」。这是他爱她的理由,也是他不爱淑贤的理由。
表妹淑贤,陈振邦明媒正娶的妻子,去戏班寻他时,只瞥了如花一眼。并只对陈振邦说「是爸妈让我陪他们来探班」。性格温顺羸弱,和有才情气魄的如花相比,自然失去颜色。陈说过,他爱如花多种模样,厌了一样,还有另几样。「真的东西最不好看」,聪明如她,不会不知道他的本性。
与其说陈振邦懦弱自私,不如说普通人皆是如此。普通人还会如何?楚楚就是最好的例子,她说她会爱上像振邦这样的公子哥,不会为另一半殉情赴死,会站在制高点指责如花,也会在反思后同情理解如花。这就是普通人,敢爱敢恨懂得付出,但赴死是不至于的。
正如袁永定说不会喜欢如花,因为她的爱太激烈。貌美如花风情万种,当然喜欢;为我洗衣做饭生小孩,也喜欢。但别给我找麻烦,赴死这样的事没几个人受得住,哪怕当时家世显赫的十二少,更何况普通人。
如花的痴情绯绵是天性使然,而殉情赴死的决然则是身份环境所赋予。从她当小琵琶开始,每逢初一十五便去庙里求签,那是她的信仰;遇到陈振邦之后,爱情便是她的信仰。在她准备释然之时,她想的振邦是台上唱大戏的角儿,那是痴情的他、会为她付出的他。
而当下的他,家财散尽,妻离子散,吹大牛跑龙套,没有一丝人气,却还苟且地活着。那不是她会爱的人。她仅仅要的是确认振邦是否记得她,自己是否拥有那一段情。得到后,转身决绝,没有一丝留恋。她爱的是一段爱情,她为之赴死的也是她仅有的爱情。
在酒里下安眠药时她就怕了。但偏执如她,她认为她一定有。这份交织一化便是五十年的等待,她只想证明自己真正拥有过。
「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这才是她能存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