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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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2/5 21:09:00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些好看的小说,书荒有我必不愁,老书迷发车啦~温馨提醒不要看上瘾忘记睡觉哟,熬夜伤身体!好看的话记得回来告诉我哟~书荒有我不再怕!

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嫤语书年》女主遗憾,再嫁男主,古色古香,清爽委婉,刻画精细#书荒推荐#

第一本:《胭脂醉》作者:金曦月

简介:一场胭脂阁,引发无数唏嘘故事不似红楼,胜似红楼一大堆依依呀呀美丽的姑娘,在胭脂阁里上演一幕幕惊奇的故事是爱而不得,是爱尔伤感,又或者是一往情深不知所踪?

入坑指南:

想到这,我高兴的打了个呵欠。还不是昨晚没有睡好惹的祸啊。见到我来了,他也不弹琴了,说道:“管家不是把你安排到厨房了吗?你来这里做什么,我不想见到你。”我笑了笑,轻抚衣袖唱起了《在梅边》。“在梅边落花似雪纷纷绵绵谁人怜,在柳边风吹悬念生生死死随人愿。千年的等待滋味酸酸楚楚两人怨,牡丹亭上我眷念日日年年未停歇。”他听后很无奈的放下手中的古琴说了句:“你这是*哭啊。还有这梦梅和丽娘怎么被你就唱成了那样啊。”我看见他面色和润,于是脸上堆满了笑容坐在了他的旁边,“我这叫创新。这个在我们家乡很流行的。比你们这里的老版通俗的多了。”万少爷浅浅一笑,似微风拂过水面。清闲淡定。他现在定是对过去的那份感情看得很淡了吧,不然怎会看不出任何或悲或喜的情绪呢。在我沉思间,他突的一下亲了一下我的脸颊。然后像个小孩一般跳了起来,说道:“看吧。还是被我亲到了吧。”我只感觉我的眼前一群乌鸦飞过。我真恨不得一个拖鞋扔过去砸死他,可是我没有拖鞋啊现在。他摇摇头说:“你不就是想继续侍候我嘛。从现在起你是我的贴身丫鬟,谁也夺不去。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万少爷是个天生的演技派。一会冷清一会活泼。一会多情一会绝情。不过,我不用去那个烟气熏天的厨房了。今天的小计划暂时得逞。他拍了我一下,说道:“待会陪我逛街。把这个穿上。”我看了看他指的衣服,居然是男装。他想干嘛。又是整我的吧。无可奈何,谁教他是主人呢。我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啊。穿就穿,谁怕谁啊。

第二本:《春莺啭》作者:海青拿天鹅

简介:姚馥之出身士族大家,自幼习得出神入化的医术,在大漠偶遇左将*顾昀。顾昀出身京城勋贵顾氏,是开朝以来最年轻的列侯,与另一位闻名天下的美男子谢臻并称“东洲明珠西京玉”。朝廷征讨犯边的西羯,主帅病倒,……

入坑指南:

王瓒脸一黑。这小子如今又回到从前了,一见到姚馥之便跟狗见了主人似的,只顾叫唤地扑上去摇尾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姚馥之的小校。想着,他左右瞥瞥,却发现方圆百丈的众人,包括地上坐着的张腾,全都齐刷刷地看着馥之。不就是个女子。王瓒心里一阵鄙夷,伸脚踢了一下张腾的屁股。只见馥之走过来,摸摸阿四的头,问他:“可吃过了?”她没有裹巾帼,乌黑的长发披下来,在后面挽了个髻,竟是一派温婉模样。阿四望着她,笑得灿烂,“未曾。”馥之莞尔,将手中的一个布包给他。阿四将布包打开,眼前一亮,“蘑菇团子!”馥之没来得及出声阻止,他已经迅速地拈起一个放进嘴里,嚼了嚼,随即两眼放光,“好吃!”“洗手。”馥之用指节将他脑袋敲了一记。阿四嘿嘿地笑,转向王瓒和张腾,递过去,鼓囊着嘴,“主簿*司马……也吃……好吃!”有了前车之鉴,王瓒对馥之给的吃食已然毫无兴趣,没有动。张腾却笑着一把接过,也拿起一个团子放进嘴里。“仲珩……好吃!”片刻,张腾也睁大眼睛对王瓒道。王瓒淡笑,摇摇头。张腾不再管他,见馥之看着自己,咽尽口中食物,站起身来,对馥之一礼,朗声道:“大将*麾下屯骑*司马张腾,多谢扁鹊馈食!”馥之莞尔,还礼道:“野食粗鄙,幸*司马不弃。”说着,她看看阿四,问:“这几日过得如何?”阿四有些不好意思,却咧着嘴,笑道:“过得好。跟着主簿,饮水足,吃饭饱!”王瓒在一旁听到这话,心里又好气又好笑,这小子!

第三本:《嫤语书年》作者:海青拿天鹅

简介:《嫤语书年》女主遗憾,再嫁男主,古色古香,清爽委婉,刻画精细

天下大乱,兵临城下。阖族被抄灭的高门女子傅嫤被迫嫁给权势如日中天的枭雄长子魏郯。世道颠倒,昔日贵如公主的天之骄女,如今是改嫁的大龄新妇;而名不见经传的小吏之子,却变成了睥睨天下的枭雄夫君。乱世求生难,形势比人强。在门阀倾轧、乱世流离之时,她早已看淡宫廷之变,权力之争。傅嫤明里千方百计做……

入坑指南:

我努力回忆婚礼时的样子,魏郯喝了许多酒,醉得甚至没有行房。第二天,他面色如常,对我说话的样子也就比路人熟那么一点点……蛛丝马迹,现在想起来似乎都很耐人寻味。最重要的是,对于徐后这个旧情人,魏郯怎么看?当夜,我拥着锦衾躺在榻上,眼睛望着窗口摇曳的树影,有些出神。其实,我想到了另一个人,一个等了我许多年最后却不要我的人。他是我曾经的未婚夫,叫裴潜。当世人们对美男子的界定,首要的就是肤若凝脂眼神温润,整个人看起来要像一尊白玉那样赏心悦目。这些条件,无论是我的前任夫君还是现任夫君,全都不沾边。但裴潜就是这样的人。他三岁识文,七岁能诗,十二岁时已经凭着出色的外貌和一张雄辩之口蛮声长安。人们提起太史家的裴郎,脸上就是风雅之色。我的父亲和裴太史是好友,两家多有往来。我五岁那年的花朝节,两家聚宴,我看到裴潜的总角上簪了花,觉得喜欢,就伸手去扯。裴潜被我整得狼狈不堪,大人们却哈哈地笑,母亲抱着我对裴母开玩笑说,阿嫤这么喜欢令郎,不若就让令郎做我家女婿吧。一句打趣,两家人却听着来了兴致,宴上一合计,比我大六岁的裴潜就成了我的未婚夫。我对这个因玩笑而来的未婚夫着实喜欢得很,因为他的脾气很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懂得很多,还会带我捉促织。我从五岁那年起,就学会“阿潜阿潜”地跟在他后面,让他带自己去玩。成名早有好处,他十七岁就及冠,得了字,叫季渊。从此以后,别人都称他“季渊公子。”只有我,还叫他“阿潜”,无论人前人后,阿潜是我一个人的。裴潜名冠京华,钦慕他的人数不胜数。许多人为这个嫉妒我,就连玉莹她们那些玩在一起的贵女,也曾经私底下讨论,说觉得我和裴潜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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