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河流,一部法律。
3月1日起,我国首部流域立法《长江保护法》实施。这部大法的核心目标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将长江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
大江东去,奔流多公里来到长三角,还原汉乐府《江南》中的美好风物是沪苏浙皖四地的共同祈愿。距离这个目标还有多远?迄今,长三角又如何协同努力,促进流域生态修复,“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
图说:从长兴岛远眺长江大桥新民晚报记者孙中钦/摄
一个共识
“畅”饮一江水需国家立法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
一首宋词《卜算子·我住长江头》,脍炙人口。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时医院院长贾伟平的审议发言中,就成了——“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难饮一江水。”
为啥难饮?因为污染。于是,为了一江碧水,曾经数年,来自长三角的全国人大代表连续提交立法案,建议为长江水环境保护确立国家大法。
年,“十三五”纲要提出,加强长江中上游自然湿地保护,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实施长江中下游河湖内源治理,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治理,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如此宏大规划,实施中要破解哪些关键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华东师范大学环保专家、全国人大代表陈振楼在代表建议中梳理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的核心关键。其中,长江中上游,位于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素有“中华水塔”的美誉,三江源保护方案一定要确保落到实地,严令禁止一切开发活动,否则,“中华水塔”面临消失之险。
长江中下游,曾是“水乡泽国”“鱼米之乡”,河网密度一般在0.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湖泊面积超过2万平方公里,较大的湖泊有多个。近三四十年来,由于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功能定位认识不清,出于防洪、通航、发电、灌溉等现实需求,长江中下游兴建了大量水利设施,人为切断天然水系江河湖的连通性和水陆联系途径,导致湖泊面积逐渐变小甚至消失,河网水体流动性减少,蓄水防洪能力削减,水体自净能力下降,鱼类洄游受阻,生物多样性降低,中下游河网水体黑臭和湖泊富营养化呈集中爆发态势,严重危及长江水安全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个共识是,纵观长江生态保护,无论上游,还是下游,应当是一个系统一个肌体,优化配置统一调度,破解核心关键,才能“畅”饮一江水;更为重要的是,实现长久保护,就必须推动国家立法。
四地齐心
区域立法协作有零的突破
长三角,地处江南。江南什么样?“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江南的美好生态,是自然的馈赠,也是历史的记忆。今天,发展要可持续,长江生态就不能不修复。
沪苏浙皖的诸多立法建议都指向了生态修复的技术考量——长江中下游尽快部署实施江河湖连通和生态修复工程,疏通河网“毛细血管”;结合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对混凝土硬化的河岸带和滨湖带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会呼吸”的湿地型滨水岸带;加大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源头减排力度,在长江中下游建设一批具有雨水径流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基本解决长江中下游河道黑臭问题。年8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在沪听取沪苏浙皖四地政府长江保护立法建议。年12月,长三角三省一市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调研活动,涉及无锡、苏州和嘉兴、湖州等地太湖水环境治理状况,这样的“联合调研”还是第一次。
保护长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在国家大法框架之下的区域立法协同,不可或缺。早在年,由上海提议、组织,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实现了我国区域立法协作“零的突破”。迄今,这一合作转入水污染防治领域,已建立四地法制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
面对长江保护这一宏大命题,沪苏浙皖四地协同参与国家立法,立法协同的目标正在于——保卫江南,一步步修复长江生态,让江南可采莲的如画风景不仅是汉乐府的历史记忆,也是当今生态保护的目标,更是后世子孙的家园景象。
图说:年6月6日,24尾中华鲟放流长江口新民晚报首席记者刘歆/摄
十年禁渔
先为“一条鱼”立了一部法
年6月6日,24尾全长-厘米的中华鲟、尾全长10-12厘米的胭脂鱼放流长江口,浪花飞溅,笑语欢声。
这一天,是《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日,也是“全国放鱼日”。沪苏浙皖各地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海洋、江河、湖泊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促进水生生物增殖,保护濒危珍稀水生生物,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长江口,自西向东,分别是东风西沙、陈行、青草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自然保护区,还有中华鲟自然保护区。
中华鲟,蔚蓝星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濒危物种。年3月18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单一物种保护地方法规。中华鲟已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上海地方立法要做的,就是要打通中华鲟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以科学高效、有的放矢的制度供给,让中华鲟在长江之中生生不息。
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施。江南三月,大江奔流。一条河流,一部法律,这让长三角更加确信——江南可采莲,鱼戏莲叶间,这是美好风物和繁荣富庶相得益彰的诗意表达,也是生态文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未来图景。
长江保护大事记
年1月5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了长江经济带建设以保护为主的发展总基调。
年
长江流域首次实现消除劣Ⅴ类水体,这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既定目标。
年12月26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
年3月1日
《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