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还算重要的博主(翻白眼了么?),前段时间我收到了一份贵重的女士礼物,但却令我十分欣喜若狂,甚至跃跃欲试——
嗯,一套50支装TomFord的LipsBoys唇膏礼盒(我把它简称为TFBoys??)。这个驰名系列的来源,是TomFord向他生命中的男人们致敬:包括自家伴侣、儿子、明星朋友、公司员工等等在内,每一个给他带来新鲜灵感和人生感动的的男子都有份。“我喜欢看女人们穿男装,那为何不能用男人名字来命名唇膏呢?”
每一管TFBoys唇膏的底部,都有一个男人的名字??
即使作为男人,收到这50管散发着黑金光泽、仿佛五十度红的极致诱惑唇膏,真心都有一一试色的冲动:比如献给男神LeonardoDiCaprio(小李子)如熟透李子的深红色,以及献给TomFord人生伴侣Richard的豆沙色,仿佛一个男人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红的妖娆如朱砂,白的皎洁如月光。一支用于日常、无处不陪伴;一支用于夜晚、把酒且纵欢。
总之,用这样的方式纪念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男人,简直是一种诗意的浪漫!
男人们能带来灵感,当然也会带来快乐、伤痕,或其他一些什么难以忘记的东西。这就像是我们的前任,每经历过一个,就会来点新的变化,不断矫正你的人生方向。你试遍了世上所有的颜色,就是为了找到最衬自己的那一抹此生挂在嘴边。
把玩着这一套LipsBoys唇膏,真的不免想起我的那些男孩们,想起他们如何带着一身明媚,照亮过我的生命;又如何在暮色沉沉中,一声“珍重”后起身离开。他们留下的余温至今还会温暖我,而那些不好的龃龉,则早已被岁月的长河冲刷、洗净,变成一块块沉在河底的圆润鹅卵石,曾经的都在,但不会再因尖锐而刺痛我。
他们曾教会了我什么?我这一刻全想起了——
A
电影《春娇与志明》里,余春娇对她的前任张志明讲了一个很悲伤的故事。
张志明问她为什么会和现任在一起。春娇说,她希望找到一个和张志明完全不同的男人,沉稳,有安全感。某天晚上她和初次约会的现任坐在车上,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洗车。春娇很认真地说,不可能这么晚还在街上洗车。你没看过《犯罪现场调查》吗?很明显,他们就是杀了人,然后马上毁尸灭迹,在擦干净血迹DNA之类的。
现任笑说不可能的。春娇摇头,“肯定是。然后等到有人怀疑他们在毁尸灭迹,他们就会说他们在洗车。”
因为这样无厘头式的可爱,现任喜欢上了春娇,她和他以前的生活很不一样。春娇听说后却忍不住哭了。她并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真相——所有这些思维方式,说话时也许还附带着的得意、轻扬起下巴的神态,就像在复写纸上重重下手似的,一模一样全部都从张志明那里拷贝到了自己身上。
“我原本真的很想找一个跟你完全不一样的男人。但是谁知道,我却变得跟你一模一样。我觉得很恐怖,我被你影响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被你影响了。我很努力的想要摆脱张志明,最后我发现——我变成另外一个张志明。”
余春娇在屏幕上的脸,带了点自嘲,怅然,又无计可施。令她无奈的并不是她沾染了张志明的气息,而是她完全放不下他之际,这种沾染,就像复读机一样时时刻刻提醒了他的存在。
蔡康永曾经写过一段话,“分手的时候,我们总是出于愤怒或者怕自己因太想念对方而犯贱。就摘了已经在手指上留下一圈痕迹的戒指,剪了那件一起买的衣服,扔了节日互送的纪念物,删了相册中的留念和洋溢的笑。可是,之后依然津津有味地看对方推荐的电视剧,在商场里逛对方最喜欢的品牌。那些细微末节的改变,连自己都无法意识到。这些是留下来的珍贵纪念呢?还是变成一种令人恐惧的可悲?”
其实什么也不是。
记忆的属性,只是根据我们自己的情绪而变化。曾经爱过的那个人像是一个纪念品,可以重得像个包袱,时时刻刻拖着都是负累,也能轻得犹如一张即时贴,就算贴在胸口众人瞩目,也不耽误你大步向前。
B
如果不小心爱上一个浪子,可能会有比较好的结尾吗?
亦舒作品《胭脂》是部很妙的小说。女主角杨之俊一辈子做人狷介,什么都唯唯诺诺,做人极谨慎,有板有眼,夹在天真任性的妈妈和女儿中间十分尴尬。某天之俊遇到吃喝玩乐冠*级人物叶世球,整个世界就仿佛突然开了扇天窗般光亮起来。
叶世球并没有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只是说服之俊穿丝绒旗袍去他家赴宴,劝她不要辜负漂亮衣裳,跳了支毫不猥琐、纯粹愉快的舞;在猪腰西瓜里灌上金酒冰冻起来,晚上拿出来与众人分享;在之俊不注意时按快门为她拍了一连串照片;很顺畅真挚地表示她和她女儿是两朵碧青的栀子花……即使在最关键时刻,替之俊揉受伤额头,时机完美到几乎可以吻下去,之俊稍一迟疑,他立即收住,随即与她一起哈哈大笑。
全篇都是点到为止的暧昧。之俊没有和叶世球发生任何事,甚至最后叶世球还和自己女儿走到了一起。但经历过这种种精彩,之俊慢慢打开自己,从开头整天挂在嘴上“我已经三十五岁”,到最后变成了“我只有三十五岁,将来日子还长呢”,可见浪子的影响有时也可以有良性作用——前提是“浪”要浪得高级,浪在生活精彩,爱好丰富,而不是每晚泡在夜店揩陌生姑娘的油,那根本就是下流猥琐,没资格谈得上“浪”。
我曾经有过一任前任,虽未到叶世球那么风流倜傥,但也算是活得开开心心。拜此君所赐,我被硬拽着去学了潜水,在漂泊大海上船宿数日,度过了没有任何通讯系统、看书潜水吃东西的美好时光。也曾经被怂恿哆哆嗦嗦去冬季露营,一路上心里无数骂娘声,可当帐篷安札在一条清澈小溪边,锅里煮着扇贝罐头做的热汤,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天上星星,身边那人拿起小诗集别别扭扭读了两行小诗,回忆起来确实也都闪着美好的光。
“走啊,去试试!”是他对我说过最多的话。
在他的世界里似乎从来不存在什么“不能”。爬山涉水也好,工作创业也好,都是想了就可以去做的事。许多次我都被他这样推着向前走,有时也因为推得太猛而摔倒,无数次争执,又无数次和好,终于在那个时间点上发现彼此实在无法共同生活而和平分手。尽管如此,他那兴高采烈“去试试”的表情却一直印在我的脑海深处,每当遇见了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无论是新的娱乐爱好、运动或是工作项目,就会立即浮现出来成为一种动力。
我们总是容易被自己缺失的那种特质而吸引,尤其是那些懂得高级浪漫的人,能够把握玩乐分寸,开阔眼界,于是难免经历有多精彩,结尾就有多惨烈。这种时候应该懂得及时止损,不要再去设想对方会将这些手段再如何运用于新人身上——乐观一点,你也早已从他身上学会了这些啊!喝什么酒,配什么食物,天上海里怎么玩,把猪腰西瓜浸透了金酒冰冻起来享受……何必宅在家里伤春悲秋?出门约上新人学以致用才不算是辜负人生。
与其沉浸在失去一个浪子的悲伤中,不如干脆把自己变成浪子,学他的五花八门,学他的乐观心态。一棵树死掉了,换个角度而言,也正是你为自己种一片森林的时候了。
C
有些前任留下了他的习惯,有些前任留下了他的品味,有些前任则帮助你有效提升生活能力。我有为数不少的朋友们依靠着前任们孜孜不倦,陆续学会了开车、英文、游泳、做饭、整理报表、熟练操作IOS系统等,甚至有个别优秀人士还掌握了丰富的金融知识,以及如何鉴别艺术品。
但更多的人只学会了一样叫做“节制”的技能。最开始我们都欢天喜地的捧出自己口袋里所有的糖果奉上,后来一次次打击,一次次被告别,就会懂得有所节制地给予。先掏出一块糖,给出一点甜,恰到好处,只有愉快没有负担。
给对方一块糖的时候,也记得给自己一块糖。
当对方如火如荼地投入某个你不了解的兴趣爱好时,不见得要共进退,但至少努力一起参与一下。而不是置身事外随他高兴就好,大言不惭地表示“我相信他,让他去吧”。你可以把这事看成是一个全新的娱乐,也可以看成是你们之间感情的滋润剂,或者再退后一步,至少防范一些可能的潜在新欢危机。别把它看做一件功利性的事,做一做没什么坏处——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节制付出。节制信赖。节制所有你认为没有成本、但其实翻过来会蚀走你精力和勇气的东西。在接二连三的感情关系之后,你会发现仅靠着一腔热情并不能把爱情进行到底,更多的是彼此互动,有来有往。
对不起,我不是要像拾荒者一样在脑海中的那几处断壁残垣下不断翻找有用的东西。
经验也好,回忆也罢。只是那些男孩们,确如一管滋润且熨贴的唇膏,曾经给过我好气色,令我曾有资格傲娇。
我怀念某些颜色,但我还会继续试色。
只是,我们都要记得:在爱一个人之前,先学会爱自己。就像在呼喊他的名字之前,先把他的名字抹在唇上试练一下,觉得够顺,再开启新篇章。
好了,就这样吧。我爱你,再见。
你的前任教会了你什么?
本文插画依然来自艺术家Zip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