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过人生“三大憾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恨记不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读一本书的时间这么长,而又这么短,转眼读《红楼梦》的那些时光就溜走了。我们会为红楼中窈窕才女所倾倒,而同时又不得不为她们的悲剧命运所感叹。她们像是一阵微薄的香,曾袭上过你的心头,却又在故事的最后飘然而失。
但你一定有一种错觉——他们真的来到过你的生命中,“宝黛初见”你在,“黛玉葬花”你在,“杨妃戏蝶”,你在,我们如同贾府的旁观者,静静地活在他们的故事中。而为什么“三恨《红楼梦》未完”?因为没有善终,因为人物的命运与前八十回的伏笔相悖,因为这场梦里还藏着太多的秘密……
舌尖上的红楼
鲁迅先生说:《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而在我看来,《红楼梦》仿佛又是一份菜谱,勾勒出“味道”所在。
在贾府中,对于这些个太太夫人姑娘来说,吃已经不是温饱层面上的了,多的更是一份养生与精神享受。作者曹雪芹也把这种饮食赋予文化内涵,上升成为一种味蕾的享受,一种高雅的、诗意化的生活。
说起吃,定然离不开米这种主食。而在贾府中,米的种类繁多。在五十三回的黑山村的庄头乌尽孝时,送至贾府的米就多达有六种。“御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
文下注释说御田胭脂米是一种优质稻米,煮熟后色红如胭脂,有香气,味腴粒长,据记载为内膳所用。“内膳”是皇后的膳食,而贾府并非皇族,也能吃到这种珍贵的米,绝对是一次无与伦比的精神享受了,不仅如此,从这也可见贾府真可谓“贾不假,白玉为堂金做马”了。
在日常生活中,汤是我们中国传统饮食中的一类食物,很多人都喜欢喝汤。汤的种类多种多样,各种汤的功效与作用也不一样。在贾府的饮食文化中,汤则是作为一种养生的存在。汤是贾府日常生活中的一道点心,不论何时,都爱喝上几口汤。在第六回中出现的桂圆汤,此汤以桂圆为主,加以缀上几颗红枣,白与红的交织,更显得晶莹透亮,具有滋补、开胃和促进血液循环的功效,能增强记忆力和身体的抵抗力。
让我最为佩服的一点是,中医学上像做这类型梦的都是气血不足、气血两虚的症状,此时饮些桂圆红枣汤最好不过。而书中恰好是宝玉在太虚幻境坠入迷津梦醒之后所喝。我想,这不是一次巧合,而是一次巧夺天工般的安排。
往后,在第三十四回中,宝玉挨打时候要吃酸梅汤,袭人称挨打之后不能喝酸梅汤,所以只喂了玫瑰卤子;第三十五回里,宝玉又要喝小荷叶儿小莲蓬儿的汤,凤姐一听立马另外添了东西做了十来碗;在第五十二回中,这位怡红公子又喝起了建莲红枣儿汤......这些汤看似材料简单,但这些材料多为清火的食材,是加以时间细心小火“笃”出来的。想是一把有柄有盖的小砂锅,最多能煮两小碗的那种,把桂圆红枣放置在清水之中,在小白炉子的火口边上慢慢地煮上好几个时辰。这些汤也是贾府山珍海味中看似最为朴实的料理,却不失为当时贾府的舌尖上的美食。
这些美食也是极为符合宝玉的性格的,宝玉率性、多情、温和、善良,宝玉的汤也都是些精致风雅的类型,暗合他的性格。这便是《红楼梦》的精妙所在了。
一本文学类的书,写出了一份不一样的“饕餮盛宴”,因而也成就了舌尖上的《红楼梦》,带着文化和历史的韵味,同时又暗含传统中医的养生之理,穿过几百年漫漫的历史长河,经久不衰,走到我们的眼前。
忙趁东风放纸鸢
在红楼梦第七十回末,曹雪芹详尽刻画了一副众人放风筝的场景。
在古代,放风筝有“放晦气”之意,所以众人放风筝除了图个好玩,更要紧的就是除除各人身上的晦气。然而众所周知,“风”这个意象在整本红楼中出现了许多次,且大都暗示探春远嫁的结局。那么此处写众人放风筝,背后理因也有相对应的预兆。
先看众人的风筝:宝玉和黛玉的是美人——这倒实在很合他二人;宝琴的是大红蝙蝠——蝙蝠有“偏福”之意,喻她嫁梅翰林之子,在一众姐妹里命运独好;宝钗的是一连七个大雁——大雁自古就有思念离别之意,“七”又是一个“不成双”的数字,可见宝钗最后是孤独终老;最后,也是与“风筝”意象关联最大的探春,放的是一个软翅子大凤凰——凤凰,无疑便是富贵之意。
而在放风筝的过程中,曹雪芹主要写了三件事。
其一是宝玉的美人风筝放不起来。故事行至七十回,贾府颓败意味一回比一回沉重,大观园中的姐妹也少不得是要离散的。宝玉生性对姐姐妹妹们多情,但这一回却是再也托不起她们了。这一处是很明显的悲剧象征——大观园里的女子都难逃香消玉殒的下场,贾宝玉尽其一生追求,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握在手里。
其二是黛玉不忍把风筝放走,最后还是紫鹃把风筝线剪断了。黛玉从前便说喜散不喜聚,所以这一只风筝不见得象征她自己。而在劝黛玉放走风筝时,李纨说“你更该多放些,把你这病根儿都带了去就好了”,所以我大胆猜测,这风筝或许正指黛玉的病根。
而黛玉之病之所以愈来愈重,实在是她自己的问题。在第三十二回中,宝玉和黛玉互诉衷肠时说了这样一句,“你皆因总是不放心的原故(缘故),才弄了一身病。但凡宽慰些,这病也不得一日重似一日。”而黛玉听了这话,“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可见她的病根全在顾虑太多。而这些顾虑所为,岂不就是一个贾宝玉?
这便解释得通了。宝玉就是林妹妹那一身的病,黛玉妄图紧紧抓着不放,但她自己又能改变什么呢?他人一把剪子下去,病根儿是带去了,黛玉的命也留不住了——宝玉于她是药石无医的疾病,又何尝不是百*不侵的一味良药呢?
而在黛玉的风筝飞走之后,宝玉接了这么一句,“可惜不知落在那里(哪里)去了……我替他寂寞。想起来把我这个也放去,叫他两个做伴儿罢。”这正暗指林妹妹*归离恨天之后,宝玉最终出家的结局。
最后一件是关于探春。探春正要剪自己的凤凰时,天上突然也飞来一只凤凰,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三个风筝绞在一处,最终飘飘颻颻(飘飘摇摇)都去了。
其中一个凤凰无疑是探春,而贾府中能称得上凤凰的,也就只有一个元春了。可见探春和元春都嫁得位高权重,实在是喜事一桩,但也正是这一个“喜”字,最终断送了两人一生。
然而按高鹗续本,探春最终是嫁给了镇海总制周琼家的公子。而周家和贾家最多不过是门当户对,怎能和皇家相提并论。而如果从这一点出发,另一种观点就站得住脚了:即是说探春最终和番外邦,成了一个海岛小国上的王妃。
其实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也已经有所暗示。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众人占花名时,探春所抽到的是杏花,注云:得此签者,必得贵婿。接着众人便打趣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也就更坐实了和番的说法。
原本是因“放晦气”而兴起的一场放风筝,最后竟有一语成谶之感。而纵观大观园里众姐妹,结局也无不如同那断线风筝般各自飘零,无影无踪。
红楼遗珠,照影惊鸿
隐客的沧海,空门的妆。故人肩上白雪,旧词几声。
“城南蒋家的,现在有房有地,又有铺面,姑爷年纪略大几岁,并没有娶过的,况且人物儿长得是百里挑一的。”大观园群芳散尽,世人遗漏的是迎娶花袭人的蒋玉菡。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冯紫英设宴,贾宝玉与他初次相见,席上行酒令,他手执木樨吟道:“花气袭人知昼暖。”此时,客途甘之若饴的俗梦便有了开端。宝玉出席,蒋玉菡尾随,二人彼此倾慕,互赠汗巾,以为表记。宝玉赠给他的那条松花汗巾原属袭人所有,而他所赠的那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夜间宝玉却悄悄系到了袭人的身上。大红汗巾乃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为北静王所赐,名贵非常。宝玉此举,为日后将袭人终身托付给他做了铺垫。所以在第一百二十回结尾,花袭人含悲出嫁,次日开箱,姑爷见猩红汗巾,乃知是宝玉丫头袭人,而袭人见其故意拿出的松花绿汗巾,才知是宝玉挚友蒋玉菡,成就了一段好姻缘。
互表衷情赠私物后,他私自逃离忠顺亲王府,在离城外二十里紫檀堡置买房舍,一早便有了独自立家的资本。让我难以忘怀的是,蒋玉菡作为戏子,是如何渡我余生念念的。第九十三回,宝玉与蒋玉菡在临安伯府再度重逢,在宝玉眼里,他“鲜润如出水英渠,飘扬似临风玉树”,真真应了他名里一“菡”字。他至临安伯府唱戏,已升为领班,改唱小生,“也攒了好几个钱,家里已经有两三个铺子。”府里有人议论,有的说:“想必成家了。”有的说:“亲还没有定,他倒拿定一个主意:说是人生婚配,关系一生一世的事,不是混闹得的,不论尊卑贵贱,总要配得上他的才能。所以到如今还并没娶亲。”宝玉听到,心中如此感想“不知日后谁家的女孩儿嫁他?要嫁着这么样的人才儿,也算是不辜负了。”宝玉一个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的公子,却对他评价如此之高。
后来蒋玉菡唱他的拿手戏《占花魁》,他扮了秦小官,服侍花魁醉后神情,把那一种怜香惜玉的意思做得极情尽致。以后对饮对唱,缠绵缱绻。宝玉这时不看花魁,只把两只眼睛独射在秦小官身上。更加他声音响亮、口齿清楚、按腔落板,可不令人神*都唱得飘荡!直等这出戏进场后,更知蒋玉菡极是情种,非寻常角色可比。而《占花魁》一戏,自又是妙不可言。戏之所述为秦小官对花魁女怜香惜玉。出生贫苦天性醇厚的秦小官包纳花魁女的不洁,替她洗净。而花袭人过门后,蒋玉菡也是不敢勉强,越发温柔体贴。秦小官名为秦重,恰是应了宝玉之评“情种”。蒋玉菡无论神与貌,都是不落败于世情的。而红楼梦全书最后好一个食尽鸟投林,许多人去求过世间的定数,到头来落败于世情,只剩下愚与痴。
曾与人嬉笑说,蒋玉菡当真是红楼的一颗遗珠,有颜有才有钱有情,还安于俗世,恣意快活,也当真等到了迎娶花袭人的一日,竟会有这样的人!台上的他,唱一出人间哀艳,唱山河寂寞,平生薄幸;唱收刀的游侠,拔簪的公子;唱京华倦客观花走马,落拓红颜枕剑横江。他也知,人间事大多冷硬且苦涩,暂且说说风花雪月聊以慰藉。台下的他,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尝过世间甜苦,仍爱枕边人。没有彻夜的大雨和月光,他是春风吹起时的猝不及防,是惊鸿照影来……
文友汪文胜的评价:
陆思琦,文学水平不同寻常,行文如流水,遣词造句典雅自然,温润如玉,按目前的道路积极努力地发展下去,假以时日,在某一方面,将又能成一大家!
主编郭勇卫的话:
陆思琦是我原来的一个学生,现在她在南京师范大学读大二,中学的时候我教过她,那个时候就觉得她比较特别,比较有思想,那时候就挺欣赏她和她的作文。陆思琦的文章比较有特色,文笔老练,甚至经常让我觉得超越她的年龄,好像就不是她自己写的一样,而实际上真的是她自己写的!就是,虽然她年龄上还只是一个少女,但是她的文笔居然像成年人那样成熟、老练,所以我的发小汪文胜会说,假以时日,思琦有可能成为一个大家。真有可能的!持续地努力下去,保持自己的特色,思琦有可能在某方面比如文学上,成一大家。思琦,你就用心地积累,努力拼搏,好好地发展下去吧!期待你奉献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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